群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旅游景点卫生间服务品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6年3月2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陈兴碧带队,前往市政协与您开展提案办理见面沟通,详细核实了提案所指卫生问题的具体点位,并汇报了旅游厕所建设情况、旅游厕所督查检查情况及旅游厕所界定标准。
经沟通,提案中您提及的厕所点位分别是指美县鲁古拉山垭口公共厕所、市雅砻人民公园公共厕所、昌珠寺西侧停车场公共厕所,均不属于我市A级旅游景区旅游厕所范畴。根据相关职责分工,公共厕所管理权限不在我局。为切实落实提案要求,有效改善相关区域公共环境,我局第一时间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单位,并于4月14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函,沟通协助整改上述公共厕所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共同推动我市公共服务品质提升。
4月30日,市文旅局分管副局长及市场管理科工作人员同您电话沟通见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因工作冲突,通过电话形式向您汇报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同时结合市文旅局工作职能,持续加强全市A级旅游景区及旅游度假区旅游厕所管理。
一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县区文旅部门主体责任,督促A级旅游景区落实厕所日常保洁、设施维护和常态化管理。二是强化市级督导检查,市文旅局将旅游厕所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常态化开展实地抽查,严查卫生脏乱、设施破损、管理缺位等问题。三是实行问题限时整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人,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检查、交办、整改、复核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旅游厕所服务保障水平。四是落实旅游厕所监管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游客、市民作为“厕所监督员”,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保障旅游厕所运维、监管工作到位,将厕所管理纳入景区年度考核,有效压实长效管理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职能要求加强对旅游厕所的监管工作,将旅游厕所运维管理情况纳入景区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游客、市民作为“厕所监督员”,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保障旅游厕所运维、监管工作到位;同时结合文明旅游工作,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景区广播、标识牌、新媒体等渠道开展文明如厕宣传。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0893-782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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