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卓于水库坝高超过50米且影响县域安全,根据水利部《水库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藏水建【2003】271号)第十一条规定,将资格要求更改为: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部公布的可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其他事项按2026年4月10日公告内容执行。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11日(工作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三、途径: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18:30前将报名材料寄送至山南市水利局。
地址: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湖南路9号
联系人:嘎玛格桑
联系方式:0893-7833148
山南市水利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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