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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07 16:13:57 来源:山南市安监局 作者:

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932114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厂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以下简称响水321”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325日,许成仓书记主持召开一届市委第82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范围

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

二、督导检查时间

2019325-415日。

三、督导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分级、分类、分专业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及告知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和自动化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近两年来在企业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作业环节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控情况。

6.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级教育开展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8.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场所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监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功能设置、运行等情况。

(二)道路交通方面:检查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检查执法,落实“六必查”要求,严厉打击和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和醉酒驾驶、无证无牌驾驶、客货混装等违法行为情况。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落实路面安全责任,加强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工矿商贸方面:检查在建工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复产复工工作要求,严格标准和程序,依法开展复产复工工作情况。

(四)消防方面:检查重点防火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防火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加强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况。检查行业主管部门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集体活动场所、群众集会场所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四、人员组成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组

 长:王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员:陈   市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

      巴桑旺堆   市安全监管局科员

      杨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处参谋

负责督导检查扎囊县、贡嘎县、浪卡子县、洛扎县。联系人:陈文艺,13658935560

第二组

 长:罗布次仁   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魏     市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科副科长

负责督导检查琼结县、隆子县、错那县、措美县。联系人:魏俊,13908935097

第三组

 长:张   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党   市安全监管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与建筑节能科中级工程师

负责督导检查乃东区、桑日县、曲松县、加查县。联系人:党建伟,13638934406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县(区)、各企业要深刻吸取响水“3·21”事故教训,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切实消除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和问题,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标准。此次督导检查组采取深度执法、深入企业检查的方式,每家企业检查时间不少于半天,重点检查关键岗位及人员履行职责情况,重大危险源和关键设备管控情况,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要做到深入细致、精准严格,务必查深查透,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

(三)依法惩处。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予以严惩。违法行为和达到处罚条件的隐患要行政处罚,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般隐患要制定具体方案限期整改。  

(三)认真总结。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情况,于416日前总结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总结内容要包括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同时提供检查的单位名单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四)廉洁自律工作期间,督导检查组的食宿由所在县(区)统一安排,并主动按规定缴纳伙食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由人员派出单位按规定予以报销。督导检查用车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调配,车辆燃油费由派车单位按规定予以解决。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守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同时在工作期间要注意行车安全,避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五)全面推广。此次督导检查组未检查的企业,请各县(区)按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检查和整改督办,相关情况请于42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涛,电话:0893-78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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