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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9-07-11 14:22:24 来源:山南市安监局 作者: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今年4月以来,全市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领域事故频发。4月27日至6月12日,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6起,造成8死3伤,分别为错那县通门砂石加工有限公司吊车脱钩事故、错那县浪坡乡建筑行业高空坠落事故、贡嘎县广告装饰高空坠落事故、措美县国道219道路施工行业坍塌事故、乃东区中国农业银行建筑施工吊车绳索断裂事故、桑日县增期乡车辆翻车事故。纵观近期区内外安全生产形势依旧严峻。各县(区)、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科学研判本行业领域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加强督导检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紧扣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政府党组会议、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精神,特别是普布顿珠市长、王友华常务副市长和江嘎副市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区、全市的事故教训,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扭转事故频发多发的不利势头,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立安全生产底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坚持以“三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为抓手,结合《山南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西藏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各单位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监管范围,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旅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三、检查重点

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危化品运输、客运、旅游、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运输、押运人员资质证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严禁非法改装车、报废车、拼装车违法上路行驶,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公路隧道涵洞、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农村道路等各种险要路段的隐患排查和监管监控。(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局、市交警支队。)

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履职情况;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工作;使用起重吊装设备的企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规定执行,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绳索进行吊装,建立完善吊装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车辆安全和人员资质严格审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等情况。(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工贸行业:加强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动火作业场所等重点环节、部位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维保情况,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等。使用起重吊装设备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吊装作业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绳索进行吊装,建立完善吊装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车辆安全和人员资质严格审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等情况。(主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员工培训情况;“六大系统”运行情况;防汛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维保情况;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等。(主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类操作规程情况情况;企业员工培训情况;防汛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维保情况;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等。(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检查分组

市安委会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一检查组:负责隆子县、桑日县、曲松县、加查县。

组  长:达娃次仁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成  员:雷 李 杰    市应急管理局

基础科科员      扎西群培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中心副主任第二检查组:负责乃东区、错

那县、措美县、琼结县。组  长:王 洪 波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  员:王 弘 滨    湖北省应

急管理厅副调研员(援藏)      格桑仓决

市应急管理局防灾科负责人(副科)第三检查组:负责扎朗县、贡嘎县、浪卡子县、洛扎县。组  长:

罗布次仁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  员:巴桑旺堆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科员

李 长 城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科员五、阶段安排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从下发即日起实施,分3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检查阶段。各县(区)、各行业部门按照重点检查内

容,对各自管理的行业领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各企业对本企业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企业负责人按照法

律规定,务必履行好自身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二)整改阶段。针对检查的隐患问题

,各县(区)、各部门及时督促,按时完成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予以严肃处

理。(三)复查、总结阶段。各县(区)、各部门收集整理此次检

查工作数据、整改情况,要及时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进行复查,提出下一步整改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于12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

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制定执法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靠前指挥,狠抓落实,把各行

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二)压实监管责任,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精心谋划、精细安排、精准发力,按照即查即改、立查立改的要求,细化专项

执法检查方案

,把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长效机制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的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

”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提升事故处置能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建设和实战演练,夯实应急管理基础。着力查处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漏洞及死角,对监管执法过程流于形式、隐患问题未排查到位、整改措施不力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提高企业非法违法成本,造成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依法予以处置。对事故频发和影响较大的县(区),将提级调查,采取通报、

约谈等形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提高检查质量,增强工作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企业、基层生产生活一线,按照“紧急通知”重点检查内容要求,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等现象,着力提升各行业领域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五)强化应急值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纪律,强化应急值守责任意识,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

班制度,发生事故或出现突发事件、紧急情况,要按照时限规定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严禁谎报、漏报、瞒报。各企业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建立完善防汛抗旱规章制度,定期对各部位进行巡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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