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纳入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4个,包括:
(二)山南市乃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贡嘎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扎囊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洛扎县消防救援大队
(七)曲松县消防救援大队
(八)错那县消防救援大队
(九)措美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隆子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一)琼结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二)加查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三)浪卡子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四)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桑耶寺大队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5,496.25万元,支出总计5,496.25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640.58万元,下降84.43%。主要原因:相较2024年减少了“十四五”项目资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496.25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4640.58万元,主要原因:相较2024年减少了“十四五”项目资金。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496.25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49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6.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49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3.02万元,占38.08%;项目支出3,403.23万元,占61.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96.25万元,支出5,496.25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40.58万元,下降84.43%,主要原因:相较2024年减少了“十四五”项目资金。
支出减少4640.58万元,下降84.43%,主要原因:相较2024年减少了“十四五”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6.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40.58万元,下降84.43%,主要原因:相较2024年减少了“十四五”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6.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5496.25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99.7万元,支出决算为5,49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8%。其中: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3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
年初预算为4849.68万元,支出决算为434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年底因流程原因未完成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71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城搬迁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2025年6月,施工单位申请延长施工;我单位发出催告函但25年年底未完成,2026年1月仍处于停工状态未按约定施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3.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3.3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29.7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38.10万元、印刷费4.79万元、水费30.16万元、电费46万元、邮电费92.11万元、物业管理费21.57万元、差旅费59.99万元、维修(护)费214.94万元、培训费17.76万元、专用材料费13.76万元、专用燃料费2.29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59.9万元、工会经费13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4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均为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均为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均为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变化。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9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车站消防站室内装修项目”等2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均为合格。。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度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机关运行经费1029.72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4.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与2024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49.91万元,增长32.05%。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增加5.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5.08万元、差旅费增加6.6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6.09万元、电费增加31万元、培训费增加11.22万元、水费增加6.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42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2.81万元、办公费增加1.36万元、维修(护)费增加88.7万元、工会经费增加54.4万元,主要是主要因机构改革职能拓展、人员扩充、消防站点新建、车辆运维费归集及保障标准调整。
2025年度山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藏公网安备:54222102000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