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的落实。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我市拟列入全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5个行政机构,2个内设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机关后勤、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党群、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维护,以及统计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
拟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经费核定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四)就业创业科
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烈士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境外我市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城(县)评选推荐工作。
(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指导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
2.协助做好市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及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4.组织当地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本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本市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
6.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7.协助开展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8.完成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七)烈士陵园管理处
山南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山南地区民政局职能配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山机编字〔1997〕39号)、《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关于调整部分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通知》(山机编发〔2019〕4号)精神,山南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为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纳入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8,896.53万元,支出总计8,896.53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32.15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一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减少;二是预算编制更加精准科学,做实做细项目测算,从严从紧编制年度预算;三是坚持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8,896.53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8,896.53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5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89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96.5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8,89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6.12万元,占60.54%;项目支出3,510.41万元,占39.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896.53万元,支出8,896.53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2.15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更加精准科学,做实做细项目测算,从严从紧编制年度预算。支出减少132.15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一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减少;二是预算编制更加精准科学,做实做细项目测算,从严从紧编制年度预算;三是坚持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96.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2.15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一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减少;二是预算编制更加精准科学,做实做细项目测算,从严从紧编制年度预算;三是坚持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96.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类)支出373.77万元,占4.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11.09万元,占94.54%;卫生健康(类)支出 45.9 万元,占0.52%;住房保障(类)支出65.78万元,占0.74%。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96.53万元,支出决算为8,89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国防教育(类)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3.77万元,支出决算为37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411.09万元,支出决算为841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行政运行(项)2.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1.5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7.05万元;退役安置补助(项)6916.16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1394.32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9万元,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5.78万元,支出决算为6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3.1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2.9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万元,完成预算的73.39%,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15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优化车辆调度。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67万元,占9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占7.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万元。我单位2025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6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护)费、油料费、洗车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33万元,完成预算的87.05%。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28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优化公务出行安排,从严管控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30人次和用于赴山南实地调研组购买氧气等辅助医疗用品。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79万元,完成预算的24.2%。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13万元,增长12.04%,主要原因是近两年相关工作组赴高原缺氧乡镇开展实地调研,为保障调研人员身体健康,购置氧气等辅助医疗用品。
(注: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4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慰问费”等2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度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82.98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9.4万元,完成预算的81.05%;与2024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5.86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减少2.15万元。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025年度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03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据取自2025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XXXX(类)XXXX(款)XXXX(项),……;
XXXX(类)XXXX(款)XXXX(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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